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图示1】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图示2】;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釆用封闭楼梯间【图示3】。
2 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
自2014版《建规》实施后,防排烟设计只能参照原《高规》和《建规》中的内容,条文较少,而即将实施的《烟规》是防烟排烟系统规范,其条文数多达200余条,内容量堪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过去三年的案例分析中常见的消防设施都已考查,唯独没有考查防排烟系统,究其原因主要是无规范作为相关依据。今年的案例分析中必考防排烟的可能,可能是设计的,可能是安装的,也可能是验收的。同时,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也会考查。
3、对于设计院来说,可能整个八月份都是加班无休了,新规范的实施意味着很多图纸要修改。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3.2.3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
3.3.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虔不小于0。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3的规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排烟防火阀厂家的邦先环境科技于2025/3/20 16:12: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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