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呼吸器气瓶检验验项目:复合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检验周期:1.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每三年检验一次。从材质上分类有钢质气瓶(含不锈钢气瓶),铝合金气瓶,复合气瓶、其他材质气瓶,从充装介质上分类为永性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溶解乙气瓶。使用年限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设计使用寿命执行。2.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复合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3.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复合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我们将始终把增强客户的满意度作为目标,为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确保定期检验检测安全运行做出努力。
公司宗旨: 诚实守信 行为公正 方法科学 数据准确
德州德航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有关业务主管按机构的监督、指导。公司现有检测项目:车用缠绕环保公司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流程、车用钢瓶检测、无缝钢瓶检测、低温绝热气瓶检测、低温LNG气瓶检测、呼吸用复合气瓶检测、正压式空气环保公司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流程、危险品常压罐车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和油气运输车油气回收检测。根据行业及职能建立运行的管理体系。公司气瓶检验站已建立实施与所属气瓶检验相适应、能确保运行管理、质量、技术、安全5大类40多项标准、规章、职责、制度、规程、做到管理有序、质量严控、技术规范,运行安全。自公司成立以来,与各地公交公司、汽运公司、物流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壳牌、中海油、大型化工企业、电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检测经验。
4.4 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4.5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将瓶阀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并按4.6条的规定处理后方可充气。
4.6 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开始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置换去瓶内的空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充气。
4.7 检验期限已过的气瓶、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检验单位,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
4.8 国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时,应先经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检验。
4.9 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分别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与合格气瓶相互混淆。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环保公司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流程的德航特检于2025/1/23 10:56: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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